企业银行结算账户
开户流程、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及负面清单
一、开户流程
1、企业开户申请
2、开户初审
3、尽职调查
4、开户完成
二、服务标准
我行竭诚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提供便捷、安全的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企业账户)开户服务,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我行将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开户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托书以及投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还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或开户许可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还需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具他开户证明文件。
三、资费标准
我行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等规定,制定了《安徽怀远本富村镇银行服务收费价格目录》其中企业账户相关收费标准如下: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对象
单位结算账户开立 客户申请开立单位结算账户 免费 对公
单位结算账户维护费 为客户提供单位结算账户维 免费 对公
护以及长期不动户维护服务
四、办理时限
其他服务收费标准参考我行对外公示的服务价目表。
在开户申请资料齐全、尽职调查通过的情形下,我行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账户开立手续。企业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 0552-7216566或垂询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五、负面清单
1.不得通过设置复杂繁琐的开户程序规避事中、事后风险管理责任。
2.不得将已经实际开展经营作为初创企业开立基本户的条件。
3.不得将存入大额存款、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或绑定销售相关产品及服务作为开户附加条件。
4.不得要求初创或小微企业提供与建立已久或大型企业同样详细、完备的经营情况资料。
5.不得以集中登记地作为注册地址、以自有或租赁房屋为经营地址、办公物料较为简单、雇佣人员较少等理由拒绝开户。
6.不得以企业为异地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居住地为异地等原因拒绝开户。
7.不得简单、片面套用可疑特征拒绝开户。
8.不得出于客户成本收益等因素拒绝开户。
9.不得以预留印鉴启用等银行内部流程影响账户即开即用。
服务监督电话:0552-7217199;0552-8014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