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抵押经营贷款
是指本行向广大中小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本人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借款人条件:
(1)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主或有限公司个人股东。
(3)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4)经营者个人资信状况良好。
(5)生产经营合法、持续、稳定。
抵押物可以为:
(1)符合要求的个人住房、商用房或土地。
(2)经我行准入的商业林、厂房等。
(3)本行结合实际情况,陆续推出结合地方经济特点的抵押品。
贷款额度:
(1)1-180万元。
(2)实行最高额循环授信,在额度范围内可多笔、反复支用。
贷款期限:
(1)循环授信期限最长为3年,循环授信期限内经营活动正常,款项用途符合借款合同约定,可多次申请贷款支用。
(2)每笔贷款支用的期限为1个月-3年,并以月为单位。
贷款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减基点。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
(2)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办理时限:资料齐备时,5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担保条件落实即可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