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委常委审议并通过《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为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三农”工作确立了总体思路和发展举措。根据意见,我市将在保障农产品供给、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大“三农”投入,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美好乡村建设等多个方面,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结合“一块田”并地确权确地。今年完成怀远县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五河县、固镇县各选择一个乡镇适时启动试点,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意见还明确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具体路径,即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点补贴大型联合收割机、土壤深耕深松机、水稻高速插秧机、玉米收获机、秸秆打捆机、秸秆粉碎机等,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实施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建立以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技术创新有力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鼓励重点骨干种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绿雨种业上市。
意见还对加快循环农业发展方面进行了部署。以生活、生产、生态“三生循环”技术应用为突破,大力推进农村人畜粪便无害化、资源化和能源化利用。全面实施土地深松整治工程,市县加大财政资金,用3~5年时间把全市400万亩常用耕地深松一遍,实施控制肥源性污染、现代农业植保、农产品加工循环、三品认证、秸秆综合利用、退网还湖等“六大工程”。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三农”投入和拓宽融资渠道是一大亮点。按照要求,我市将按年度统一排出全市涉农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担保贴费、购买服务、奖励、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扩大林权抵押贷款。积极扩大涉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规模,完善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制度,拓宽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支持和鼓励流转主体加大土地整理投入,形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
围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意见提出将整合各类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县乡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农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扩大大病保险试点和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范围。落实国家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到2016年,80%以上的乡镇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6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标准化社区水平。